CBAM 反规避:哪些算规避,哪些不算
CBAM 规则列出两种规避方式:轻微改动产品使其归入清单外的编码,以及拆分进口以低于 50 吨门槛。这对出口企业意味着什么。
已于 2026年10月6日 对照欧盟规则核对。
CBAM 条例把这样的情况视为规避:贸易模式发生变化,除了全部或部分规避 CBAM 义务之外,没有充分理由或经济依据(第 27 条)。买家对任何可能被视为规避的做法都很谨慎,因此了解界限很有用。
条例举出的两个例子
- 轻微改动产品,使其归入不在 CBAM 清单上的 CN 编码,除非改动改变了产品的基本特征。
- 人为拆分进口,包括通过非真实安排,以使进口量低于豁免小进口商的每年 50 吨门槛。
这份清单并非穷尽:目的相同的其他做法也可能被认定为规避。
哪些不算
- 出于真实商业原因、改变产品本质的实质加工。
- 向排放更低的钢厂采购,或让自己的数值经过核查。这正是 CBAM 想鼓励的。
- 经第三国运输。默认值取决于货物的生产地,途经他国不会改变生产地。
清单可能扩大
欧盟委员会监测贸易流向,发现规避时可通过授权法规扩大受管辖产品清单。其 2025 年 12 月提出的、自 2028 年起覆盖紧固件等众多钢铁和铝制品的提案,部分就是为此。该提案尚未成为法律:可用产品查询工具检查您的编码。
给出口企业的建议
- 不要建议买家把订单分给多家公司以低于 50 吨。
- 在发票和装箱单上使用产品真实的 CN 编码。
- 如果产品与受管辖编码很接近,保留产品设计理由的记录。
- 长期降低买家成本的办法是更低的、经核查的数值:参见默认值还是实际排放。
来源:条例 (EU) 2023/956 第 27 条,经条例 (EU) 2025/2083 修订。不构成法律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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